深圳市经顺源陶瓷机械有限公司: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深(龙华)劳监询〔2023〕B-012号]。本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将对你单位涉嫌欠薪的情况进行调查。请你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监察送达地址确认书;4.5名员工劳动合同;5.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员工名册;6.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员工工资表及工资发放付款凭证(银行流水记录);7.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员工考勤记录表。以上文件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其中第1、4-7项还须同时提供复印件。
现告知你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10:00前将如下文件资料报送至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205,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755-23171150),依法接受调查询问,如你单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的,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条等规定依法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我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