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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4年07月2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龙华区各企业: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相关业务。如辖区有关单位拟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请依法向我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许可。我局将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业务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港之龙科技园龙华区人力资源局303B

  政策咨询电话:0755-23336192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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