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对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了年审,相关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华区共有202家劳务派遣机构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含分公司备案)。经审核,179家劳务派遣机构年审通过;2家劳务派遣机构搬离注册地,列入经营异常记录,年审不予通过;10家劳务派遣机构未提交年审,列入经营异常记录;7家劳务派遣机构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已过期;4家劳务派遣机构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已注销。现将2023年度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疑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反映人反馈。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人力资源局303B室。
联系电话:0755-23336192。
附件:龙华区2023年度劳务派遣机构年审情况表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