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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肖迎红、何萍、马思嘉、林銮华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3月26日。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