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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区人力资源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朱虹璐、张珮云、周芷晴、彭伟荣、徐梦雪、郭鸿川、周婉仪、李辉权、黄颖仪、梁倩铱、杨萍、梁俏俏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决定聘任王飞谭、庞小燕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5年9月26日至2026年3月26日。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