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20名兼职仲裁员。
二、聘用条件
身体健康、政治觉悟高,具有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曾任审判员的(劳动争议审判庭或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优先);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研究、教学者优先);
(三)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会或者企业法务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优先)。
有调解员、仲裁员工作经验者或有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聘用条件并优先考虑。
在深圳市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事业组织等相关机构工作的,需经现用人单位审批同意。
三、工作内容
(一)接受仲裁委工作安排,依法履行仲裁员职责,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
(二)完成仲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材料方式报名。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龙华区人力资源局204室。收件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件人(联系人)及电话:叶小姐,0755- 23336191。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位和学历证书(需核验原件);
3.个人工作简历(工作经验需符合相关聘用条件);
4.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需核验原件)。
(四)资格审查。2022年7月25日前,审查申请材料,确定面谈人员名单。
(五)组织面谈(时间待定),同时核验相关证件原件。
(六)组织培训考核。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仲裁员资格培训与考核(时间待定)。
(七)聘任发证。考核合格的,经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兼职仲裁员。
五、办案补助
兼职仲裁员办案按相关规定支付办案补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