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厘清行政执法事项,规范街道行政执法行为,近日,民治街道召集执法部门召开行政执法权限分析研讨会,旨在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理顺街道执法部门机制,廓清权限,推动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会上,各执法部门就执法层级与执法主体、执法范围划分、执法事项及权限划分、执法责任划分等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同时也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如何避免执法上的真空现象提出意见。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把握重点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转变监督和监管方式,让行政权力配置更加优化、边界更加清晰、运行更加公开、监管更加到位。
下一步,该街道将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结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决定》文件要点,明确将城市管理、规土监察、文化市场、房屋租赁等“17+1”类行政执法下放事项和上级部门委托执法事项,用钉钉子的精神全方位梳理街道执法权责清单,使各项执法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做到量力执法、依法执法,主辅分明,依法协作,推动街道依法行政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