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速递
一、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合规资讯】
7月20日,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七方面二十四条内容,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场所安全设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本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资讯来源:国家消防救援局)
【合规提示】
建议各类养老机构应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单位负责人及其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消防设施管理与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二是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等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定实操性强的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合规开展服务活动,确保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
二、国家药监局修订《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合规资讯】
7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修订<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后共十章六十九条,主要修改完善了第三章检查程序和第九章检查结果的处理等有关条款,对现场检查结论的评定标准及综合评定结论的评定标准加以明确。(资讯来源:国家药监局)
【合规提示】
本次修订对检查方案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检查方案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将更具有效性。检查结论方面删除了原办法中“基本符合要求”的分类,检查结果的评定更明确。建议药品相关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药品质量管理与自查,建立健全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存在待整改项的企业应根据评定结果及时完成整改,通过完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标准等提升自身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合规资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网络安全保险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政策标准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等5方面共10条具体意见,包括:完善网络安全保险政策制度、健全网络安全保险标准规范、建立覆盖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规范承保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等。(资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合规提示】
建议业务涉及网络安全保险的企业:一是密切关注网络安全保险领域相关政策、标准的生效实施和更新情况,参照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承保前网络安全风险量化评估,承保中网络安全监测,以及售后服务等管理机制,逐步规范承保、核保、理赔等主要环节和基本流程;二是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量化评估,围绕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典型事件,以及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兴场景开展网络安全风险研究,探索建立网络安全风险量化评估模型,加强网络安全风险影响规模预测、经济损失分析;三是加强对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能力。建议开展网络安全保险全生命周期风险监测,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等重要环节;充分利用安全技术手段,针对网络安全漏洞、恶意网络资源、网络安全事件等开展网络安全威胁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提升网络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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