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动态
一、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一批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虚假登记注册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11月29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虚假登记注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该批案件涉及虚假宣传投资、合作、业务关系,虚假宣传企业背景,提供伪造的营业执照、公章进行变更登记,使用引人误会的标识和表述进行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资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明确企业内部登记注册的主体责任。指定特定人员负责审核申请材料,开展注册登记工作,确定各个部门和岗位在登记注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二是健全企业宣传内容审核,对于广告宣传中所使用的资质认证、荣誉称号、图片图形,以及描述的合作、合资、控股关系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避免使用未经授权的相关图形标识或者出现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三是强化企业品牌建设和市场监测维权,可以通过开展商标检索查询、注册防御商标、提前计划商标布局等方式强化商标保护和品牌建设,并定期监测市场上的仿冒行为,采取必要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品牌权益。
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案例显示,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食品的经营者、销售未标明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的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同时,消费者追加购买的,可以以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部分为基数计算惩罚性赔偿金;消费者故意分多次小额支付并主张每次结算赔偿一千元的,应以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限在付款总额内确定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合规提示】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建议:一是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食品检测和包装管理机制,定期对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测,对食品包装上的商标、食品安全标识、生产日期、成分表、生产者信息等基本信息进行抽样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是食品生产企业要加强食品安全外部认证。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市场要求,引入第三方进行食品安全标准认证,如ISO22000、HACCP等,在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同时,增强消费者对食品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三是食品经营者要健全供应商评估和审核,了解供应商的供应能力、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在合作阶段定期通过现场检查、文件审查等评估供应商的管理和供应能力。
【声明】
1.本期信息内容由深圳市司法局编辑发布,由深圳市鹏城法律合规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2.本期信息仅做分享与交流之用,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
3.任何主体均不应当以本期信息及所载内容作为分析和判断的基础;
4.企业在做出任何可能影响经营管理的决定前,建议咨询合规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