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动态
一、欧盟委员会接受某公司关于开放特定技术的承诺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2024年7月,欧盟委员会调查发现且初步得出结论某科技公司通过拒绝向其他移动支付竞争者提供特定服务,滥用了该公司的市场主导地位。此行为可能违反《欧洲联盟运作条约》(TFEU)第102条,该条款规定市场竞争主体禁止滥用市场主导地位。为了应对欧盟委员会对于此问题的担忧,某科技公司做出了关于开放特定技术的承诺,欧盟委员会接受了该承诺并赋予其法律约束力。(资讯来源:欧盟委员会)
【预警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关注并跟进欧盟反垄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执法动态,若考虑在欧盟市场布局相应业务,可加强了解欧盟反垄断相关合规要求,以便快速更新和调整企业合规策略;二是组织开展市场行为合规性审查工作,可通过调查自身在相关市场中的份额、市场行为等明确是否可能被认定为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确保商业实践符合反垄断法规的要求;三是健全技术开放与合作机制,在技术开发和合作前进行法律合规审查,排除垄断行为风险,通过在合作协议和技术开发过程中保持透明,避免隐瞒关键信息、合理使用和授权知识产权等措施,避免滥用专利、版权等排挤竞争对手。
二、欧盟委员会向某公司发送违反《数字服务法》的初步调查结果
【预警资讯】
当地时间2024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通知某公司,初步判定其在广告透明度和人员的数据访问方面等违反了《数字服务法》(DSA)。若委员会的初步意见最终得到确认,委员会将作出不合规决定,并认定某公司违反DSA的第25条、第39条和第40(12)条。(资讯来源:欧盟委员会)
【预警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盘点企业的业务形态及处理的数据类型,若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涉及需要遵守DSA的相关规定,应重点考虑并判断是否属于DSA所列中介服务提供商以及服务提供商对应的各类义务;二是注重推荐算法的透明化,若企业为DSA项下中介服务提供商,则应注意识别,当用户使用推荐系统在线平台时,可在其服务条款(如隐私政策、用户协议等)中以简要的语言阐明推荐系统使用的主要参数即“为何向服务接收者推荐某些信息”,以便履行合理的提示义务;三是保障用户选择权和知情权,充分保障用户在特定服务中的自主权利,例如基于DSA的规定,当企业使用推荐系统的在线平台时,应确保用户能够轻松选择和修改推荐设置。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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