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速递
一、深圳市发布企业廉洁合规治理地方标准
【合规资讯】
2025年1月21日,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 585—2025《企业廉洁合规治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指南》明确了企业廉洁合规治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涵盖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重要事项决策等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防范,并提供了负面清单和各层级管理职责清单,旨在为企业提供廉洁风险防控应用技术,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廉洁合规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资讯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参考标准建立适合自身情况的廉洁合规管理体系,覆盖企业各业务环节,完善治理架构,明确各层级职责;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廉洁管理,如在财务与审计方面严格规范财务流程、加强内部审计,在采购与销售方面建立透明的采购和销售制度、防止利益输送;三是加强廉洁合规文化建设,定期组织员工廉洁合规培训,将廉洁合规作为核心价值观融入企业文化。
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
【合规资讯】
2025年1月26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集中度风险管理原则,规范集中度风险管理流程,推动保险集团建立多维度指标及限额管理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等。旨在引导保险集团建立审慎经营理念,加强集中度风险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资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保险企业:一是依据审慎性、匹配性、统一性和动态性原则,将集中度风险管理融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及成员公司的职责,构建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制定并定期评估修订管理制度,涵盖管理架构、计量方法、风险限额等关键内容。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保障数据质量,实现风险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二是建立健全从风险识别到应急处置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全面识别各类集中度风险,覆盖表内外项目、所有风险类型与业务条线。运用差异化方法计量风险影响,设定合理限额并建立超限额管理机制。持续监测风险限额执行情况,设立预警值,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和风险评估,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三是完善规范的报告和披露机制。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或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整体风险状况,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按要求将相关报表和报告纳入并表管理材料报送监管部门;按时在官方网站披露年度集中度风险管理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接受市场监督。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4号——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
【合规资讯】
2025年1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4号——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指引》要求会员建立健全投教管理体系,设立专门部门和人员,将投教工作纳入业务流程;明确会员需创新教育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活动;强化投教内容建设,制作通俗易懂的产品,涵盖政策法规、投资知识等内容。(资讯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合规提示】
建议金融机构:一是建立完善的投资者教育管理体系,设立专门部门或指定牵头部门负责投资者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关于投资者教育的管理规则、职责分工、督导与考核制度等。二是结合市场热点和投资者需求,制作内容准确、通俗易懂的教育产品,涵盖法律法规、投资知识、风险提示等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实体投教基地、营业场所等多种渠道开展教育活动,确保信息有效触达投资者。三是将投资者教育纳入业务流程,加强与经纪、合规、技术等业务条线的协同联动,确保教育工作与业务发展紧密结合;定期对分支机构的投资者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四、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印发《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合规资讯】
2025年1月23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正式印发《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规范药品领域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指南》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执法原则、细化垄断协议行为表现、完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深化经营者集中审查考虑分析因素、明确法律责任适用等。《指南》立足我国药品领域发展现状,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制度指引,坚持宽严相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识别并预防潜在的反垄断法律风险,避免从事横向或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如联合抵制、固定价格等,同时注意新型垄断协议行为,如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垄断行为。二是避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不当推高药品价格、延迟或停止药品供货等行为,确保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指南的要求。三是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反垄断调查,避免因不配合而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培训,提升员工的反垄断合规意识,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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