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动态
一、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为潘某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袁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污染环境案,吴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陈某、孙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武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检测等环节,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对经销商网络实施动态监控,建立下游客户资质审查和销售记录追溯制度,防范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尤其注意网络平台、直播间等新兴销售渠道的合规性,避免因渠道管控疏漏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定期组织员工学习《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对生产、质检、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合规考核,明确责任边界。三是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专项整治,对监管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合规审计,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验证产品质量,提升社会公信力。
二、公安部公布5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安部公布五起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典型案例,涉案总金额超 13 亿元,涉及场外配资、非法期货经纪、虚假投资咨询等多种违法形式。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分别为:上海李某等人非法经营案,江苏谢某平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安徽王某浩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广东王某增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广东金某犇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资讯来源:公安部)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开展证券融资融券、期货经纪、投资咨询等金融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资质。定期核查业务范围与资质许可的匹配性,避免通过 “虚拟子账户”“商品销售掩护” 等方式规避监管,防范因无证经营面临刑事追责及高额罚金。二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规定,不得为客户提供超过法定杠杆比例的配资服务,不得通过虚构交易标的、虚假宣传高回报等手段诱导客户参与非法交易。三是不得以“知识讲座”“课程销售”等名义变相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不得利用直播平台、小程序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性营销。建立营销内容合规审查制度,确保宣传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金融营销相关规定,避免因诱导性宣传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或诈骗犯罪。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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