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动态
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四川某公司等七名当事人拒绝、阻碍反垄断调查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合规资讯】
2025年5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四川某公司等七名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上述企业因拒绝、阻碍反垄断调查被依法处罚。(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高度重视反垄断调查配合义务,杜绝抗拒执法行为。在面对反垄断行政执法调查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程序规定,不得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避免因抗拒调查导致加重处罚。二是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内部应对机制。建议设立专门合规应对团队或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反垄断调查事项,确保在调查过程中依法配合。
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5 年 5 月 19 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 6 件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旨在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分别为:被告人张某串通投标案——依法惩治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串通投标行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串通投标案——依法惩治农村生产经营领域的串通投标行为;被告人李某琼受贿、串通投标案——依法惩治医疗领域“量身定做”串通投标行为;被告人袁某、赵某串通投标、行受贿案——依法惩治教育领域的串通投标行为;被告人王某串通投标、伪造印章案——伪造印章后用于串通投标,应依法数罪并罚;被告人潘某受贿、串通投标案——制发司法建议,推动招投标领域综合治理。(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健全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选择、资质审核、评标打分等环节的管控,要求员工如实申报与投标方的利益关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拆分标段售卖”“阶梯式布点报价”等异常情况。必要时可引入第三方廉洁审计,对投标保证金流向、陪标费支付等开展专项核查,杜绝“以贿串标”的合规风险。二是建立“资质文件三级核验”机制,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投标人社保记录、业绩证明等材料真实性,拒绝使用借用、冒用的资质或虚假印章文件。完善员工背景审查,避免录用有伪造文件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参与投标业务。
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深圳某公司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
【合规资讯】
2025年5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深圳某公司骗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偷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在研发费用中虚列黄金材料消耗支出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少缴企业所得税1621.16万元,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违法行为。税务部门最终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618.1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资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建立健全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研发费用真实、准确、完整归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范围和标准进行加计扣除申报,杜绝虚增研发费用、违规列支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研发费用专项台账,如实记录材料消耗、人工成本等支出,确保特殊材料的采购、领用、损耗记录与研发项目实际需求匹配,避免虚构“材料消耗”等虚假成本。三是深入研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细则,明确“实质性研发活动”与“生产经营支出”的边界,严禁将日常生产用料混入研发费用申报。申报时需同步整理研发项目立项书、费用分配表、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形成“项目-费用-成果”的完整证据链。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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