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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风险预警信息(一百七十六)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日期:2026年02月0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实务动态

  一、税务部门曝光6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

  【合规资讯】

  2026年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辽宁、江苏、宁波、吉林、四川、陕西等地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曝光了6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此次曝光的案件涉及多家涉税中介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违法行为包括帮助所代理企业虚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虚列成本、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造成巨额税款流失。具体包括:沈阳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编造虚假研发活动帮助企业骗享税收优惠;宜兴市某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协助企业虚构服务业务、虚列成本;吉林市某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元市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则操控空壳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资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加强内部税务合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所有涉税申报和交易真实合法,避免通过虚假手段获取税收优惠或逃避纳税义务,并定期对税务风险进行自查。二是审慎选择涉税服务机构,务必核实其资质和信誉,避免与存在违法违规记录或提供激进税务筹划方案的中介合作,并对中介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是涉税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坚持底线思维,杜绝为客户提供虚假申报、虚列成本、虚开票据等违法服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税收秩序。

  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为发布了7件人民法院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分别为:(一)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公司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公司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陈某与乙公司、丙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二)股东恶意转让股权逃债的,应依法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某建材公司诉庄某某、某矿业公司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案;(三)抽逃出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依法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丙公司诉乙公司、崔某、李某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四)夫妻离婚时约定主要财产归一方所有损害另一方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吴某芳诉唐某莲、何某奇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五)破产企业关联方恶意订立租赁合同、侵占企业财产阻挠破产清算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取回财产——甲公司破产清算案;(六)以虚构债务等方式借破产逃废债的,依法以虚假破产罪追究刑事责任——张某元虚假破产、挪用资金案;(七)被执行人将其应得的补偿款转入近亲属账户逃避强制执行的,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洪某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资讯分类:境内;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规范关联企业交易,避免人格混同风险。依据《公司法》及最高法典型案例,企业应确保人员、财务、业务独立,严禁关联方间无偿或不合理对价转移资产,防止因“刺穿公司面纱”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杜绝恶意逃废债行为。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或零对价转让股权,尤其在公司负债时,不得通过延长出资期限、虚假转让股权等方式逃避债务,否则将面临补充赔偿责任。三是诚信参与破产与执行程序,杜绝虚假操作。企业进入破产或执行阶段,应如实申报财产、移交账册,不得虚构债务、恶意租赁或假借离婚、破产程序转移资产,否则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三、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曝光三起医疗保障基金违法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近期公布了2025年第八期典型案件,涉及三起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分别为:某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因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某门诊部因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导致医保基金损失,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某药店因串换药品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上述案件均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理,所涉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合规提示】

  建议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一是严格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销售管理,杜绝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及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业务操作规范性。三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机制,对医保结算数据进行常态化监测和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医疗保障领域的合规风险。

  【声明】

  1.本期信息内容由深圳市司法局编辑发布,由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提供信息支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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