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速递
一、交通运输部修订《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
【合规资讯】
2026年1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修订后的《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国境内与船舶通行相关的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保障通航建筑物高效运行和船舶安全通行,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发展。此次修订采取“小切口”的方式,聚焦危险货物船舶和客船过闸安全、运行单位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提升针对性、实效性。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危险货物船舶过闸安全管理、完善客船过闸安全管理制度、压实运行单位安全责任。(资讯来源: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企业:一是结合危险货物的危险特性、运输形态等因素,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分别或者综合采取专闸通过、数量限制、留足安全距离等措施,保障船舶过闸安全。二是针对客船大型化发展带来的载客人数多、安全风险大的实际,增加运行单位应当制定客船专项运行调度方案和专项通航保障方案并严格实施的要求。三是加强岗位人员的系统性培训,遵循“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确保其通过教育培训考核后再正式履职。
二、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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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货运承运平台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办法》聚焦货车司机利益诉求,对网络货运承运平台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运费支付、交易规则制定、数据算法等提出明确要求;调整了网络货运承运平台依法依规纳税的有关表述,明确网络货运承运平台代办税费申报和缴纳义务,以及相关涉税信息记录要求。(资讯来源: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网络货运承运平台企业:一是合理制定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明确实际承运人及其车辆进入和退出平台、托运人及实际承运人权益保护等规定,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等收取不合理费用。二是严格遵守数据管理和税务合规要求,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及涉税资料的记录、保存机制,确保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依法依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严禁虚开发票。三是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落实信息保密责任,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信息共享,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发展。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全面开展互联网经营农药备案工作的通告
【合规资讯】
为加强对深圳市互联网经营农药活动的监督管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互联网经营农药备案工作的通告》。根据通告,所有相关经营单位需统一通过“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在线办理备案:2026年1月1日前已开展互联网农药经营活动的单位,需于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2026年1月1日及之后新开展活动的单位,则应自上线运营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农药经营许可证信息、经营者主体信息、用于经营农药的网站/应用程序/网络平台名称及访问地址、对应店铺名称及截图,以及经营者有效联系方式。(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开展互联网农药经营活动的企业:一是立即开展经营资质合规排查,重点核查是否涉及禁止网售的限制使用农药,并确认是否已取得有效农药经营许可证,杜绝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二是严格遵守备案时间节点,对于已开展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务必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备案,新开展业务的应在上线运营后二十日内及时备案,避免因逾期备案而面临处罚。三是严格遵守农药互联网经营的产品范围限制,严禁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不得线上销售的农药,并在经营平台显著位置完整公示许可证件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四、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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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要求药店建立自查自纠机制,配合医保部门数据筛查与核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落实日常价格管理,确保医保结算数据准确、定价公平合理,保障参保人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对于核查发现存在“阴阳价格”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部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结算、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医保基金、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措施严肃处理。(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合规提示】
建议定点零售药店企业:一是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对参保和非参保人员因结算方式不同而实行歧视性价格,或仅向非参保人员以额外返利、折扣、满减等变相降价方式销售药品的情形,并按要求每季度报送自查自纠情况。二是严格规范医保数据上传,确保销售单价数据规范、完整、准确,并主动利用“医保价格通”等比价工具,自觉参与市场比价,坚持公平合理、诚信定价。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店内醒目位置张贴标识,提醒参保人员核对价格信息,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数据筛查、现场核查及问题线索调查。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深圳市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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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2026年1月28日联合印发《深圳市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旨在全面提升深圳消费环境。在消费秩序优化方面,计划提出要严守消费安全底线,覆盖食品、药品、电动自行车及个人信息等重点领域;整治市场交易环境,治理虚假广告、“霸王条款”及网络直播带货乱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打击价格违法与不正当竞争;强化预付式消费的源头治理与资金监管。(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强化全链条安全合规管理,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重点加强外卖、药品、电动自行车等高风险领域资质审核、过程监控及追溯体系建设,压实主体责任。二是规范营销与交易秩序,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要求,严格明码标价、广告宣传及直播带货内容审查,杜绝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三是落实预付式经营及平台合规要求,建立信用评估与合同合规审查机制,切实防范“卷款跑路”与霸王条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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