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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风险预警信息(一百七十九)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日期:2026年03月2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实务动态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6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六起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办理重点场景“小切口”案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全链条治理和综合监管。案例聚焦于智慧停车场扫码、小区人脸识别、网络虚假招聘、“网络开盒”、逝者及其亲属个人信息泄露、“黄牛”及旅行社滥用个人信息等重点场景。具体包括: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针对智慧停车移动应用程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行业治理;重庆市两江新区检察院聚焦小区物业、房地产企业等人脸识别高频应用场景,推动个案整改并为《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落地提供实践样本;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针对网络虚假招聘隐蔽性强等特点,通过大数据筛查实现类案治理;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针对“网络开盒”侵害个人信息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侵权责任并积累反网络暴力经验;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针对个别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倒卖逝者及家属信息问题,推动堵塞监管漏洞;江西省景德镇市检察院针对“黄牛”及旅行社滥用个人信息违规预约博物馆、热门景区并获利的行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资讯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企业:一是全面审视在经营活动中涉及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的合规性,特别是针对智慧停车、人脸识别、在线招聘、客户信息管理等高风险场景,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要求。二是加强数据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等风险,确保人脸识别等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基础。三是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定期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提升全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完善个人信息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响应并处理个人信息主体投诉。

  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第二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公安部于2026年1月23日联合发布了第二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共五起,涵盖了非法放贷、贷款诈骗、合同诈骗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多种犯罪类型。具体包括:某投资公司及相关自然人以“代购买房”名义实施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案,通过伪造申贷材料套取银行经营性贷款并收取高额费用;某自然人虚构经营材料,利用空壳公司骗取多家金融机构无抵押经营性贷款;某自然人团伙招募“白户”冒充购车客户,通过伪造虚假证明骗取银行无抵押汽车消费贷款后转售变现;某保险经纪公司分公司及相关自然人以承诺返佣、保本付息为诱饵,发展投保人进行短期投保后退保,套取保险佣金实施合同诈骗;某法律信息咨询公司及相关自然人非法购买大量保险公司投保人员个人信息,用于“代理退保”业务。(资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一是加强对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的用途管理和贷后审查,严格核实借款人资质和交易背景真实性,防范资金挪用和骗贷风险。二是强化保险产品销售行为管理,杜绝虚假宣传、承诺返佣等违规行为,确保投保人真实意愿和长期续保能力,遏制“退保黑产”蔓延。三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措施,严禁非法获取、买卖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筑牢信息安全屏障。

  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五起人工智能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为有效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维护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6年2月6日公布五起人工智能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案例分别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实施混淆案;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实施混淆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某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帮助虚假宣传案;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闵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杭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实施混淆案。(资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一是强化品牌与宣传合规审查,严禁在产品名称、UI界面及广告中未经授权使用其他知名品牌字样或图标,避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仿冒混淆行为。二是规范AI技术应用场景,禁止利用AI外呼、生成内容等方式实施虚假宣传或冒充权威机构,确保技术应用不违背商业道德与诚信原则。三是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对核心算法、数据模型等关键信息采取严格的访问控制与保密措施,防止员工或合作方擅自下载、披露或使用构成商业秘密的技术成果。

  四、某短视频直播平台企业因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被网信部门处以1.191亿元罚款

  【合规资讯】

  2月6日,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某短视频直播平台企业处警告、1.191亿元人民币罚款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依约处置账号、从严处理责任人。该处罚决定源于2025年12月该短视频直播平台发生的严重内容安全事件,当时其直播间出现大量色情低俗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针对该问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下,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该企业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未及时处置系统漏洞等安全风险,未对用户发布的违法信息立即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资讯来源: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合规提示】

  一是健全全流程内容治理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升级AI识别与人工复核联动机制,对直播等高风险场景实施实时巡查,确保违法信息“即发现、即处置”。二是完善账号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实名核验与动态身份验证,建立主播信用分级与黑名单共享机制,从严管控违规账号注册与复用。三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将内容安全合规性纳入流量分发核心指标,杜绝“流量至上”导向,主动防范和化解网络生态失序风险。

  【声明】

  1.本期信息内容由深圳市司法局编辑发布,由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提供信息支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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