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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风险预警信息(一百八十五)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日期:2026年05月1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实务动态

  一、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数据跨境合规流通体系建设指南》等4项团体标准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T/ISC 0100-2026)《数据跨境合规流通体系建设指南》等4项团体标准。《指南》描述了数据跨境合规体系框架,内容涵盖数据管理合规、技术体系合规、场景运营合规、监管要求合规和数据生态合规的基本要求。《指南》适用于所有开展数据跨境活动的组织,旨在为组织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提供系统化、规范化的合规体系框架,促进数据要素跨境安全有序流通。(资讯来源:中国互联网协会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互联网企业:一是企业应结合《数据跨境合规流通体系建设指南》等团体标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法规要求,梳理现有跨境数据传输场景,分类制定合规路径(如安全评估、标准合同或认证),确保制度设计与监管预期一致。二是参照团体标准中的数据分类分级、风险自评估、应急响应等机制嵌入内部数据治理体系,在IT系统、合同模板和操作流程中予以落地,提升合规措施的可执行性与审计可验证性。三是加强与境外接收方的合规协同,在数据处理协议中明确其义务,并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或第三方审计,防范因接收方违规导致境内主体承担连带责任,切实降低跨境数据流通法律风险。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24款APP及SDK侵害用户权益行为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持续整治APP侵害用户权益的违规行为。此次抽查发现24款APP及SDK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欺骗误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予以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上述APP及SDK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并表示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资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互联网企业:一是全面自查所属APP及SDK在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共享等环节的合规性,确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二是针对通报中提及的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类型,如过度索权、强制授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进行重点排查与整改;三是建立健全用户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合规审计,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避免因违规行为遭受行政处罚。

  三、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聚焦食品非法添加问题,涉及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双辛酚丁”的减肥食品、含有非法添加物质的电子烟烟弹、以食品添加剂冒充假哮喘药等。具体为:何某忠、何某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张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孙某东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刘甲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易某平等人生产、销售假药系列案;张某光等人销售伪劣种子案。(资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合规提示】

  建议相关企业:一是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特别是食品、药品企业需对原料及添加物进行严格检测,警惕并防范使用未被明确禁止但具有潜在危害的新型化学衍生物;二是健全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仓储、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管控,防止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强化供应链合规审查,与上下游交易方交易时,注意留存交易凭证,避免卷入制假售假链条,如发现可疑线索应及时向执法机关报告。

  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不良事件监测自查工作的通知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不良事件监测自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以下简称注册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自查工作。通知要求各注册人高度重视不良事件监测管理,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做好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的注册、信息维护及不良事件及时评价处置工作。各注册人需根据法规要求开展不良事件监测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如实填写《注册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自查记录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自查情况的抽查,对未按要求注册或不认真落实监测责任的注册人将依法查处。(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一是立即组织学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确保全面理解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二是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务必及时进行整改,并确保在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中的注册和信息维护工作符合要求;三是在2026年8月15日前,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注册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自查记录表》扫描件按指定方式提交,避免因未按时提交或提交不规范而面临监管部门的依法查处。

  五、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与报告工作的通知

  【合规资讯】

  2026年3月1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与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展2026年度自查与报告工作。通知强调,自查与报告情况将作为年度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对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未按规定提交报告或拒绝监管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共享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规提示】

  建议药品经营企业:一是高度重视年度自查与报告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填报和提交,避免因逾期或遗漏导致合规风险;二是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应亲自抓落实,对经营活动全面负责,防范因违规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乃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的严重后果。

  【声明】

  1.本期信息内容由深圳市司法局编辑发布,由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古鉴璇、彭建华、某互联网企业等提供信息支持,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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