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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个区级行政调解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龙华成立

来源:龙华区司法局 日期:2022年05月0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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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龙华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龙华区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揭牌,这是深圳首个区级行政调解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是龙华区在法治建设领域推出的又一创新举措,也是全方位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有益尝试。活动当日还发布了《深圳市龙华区各行政调解委员会首批调解事项清单》,举行了《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专题讲座。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邵宝洲,龙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皮勇华,龙华区政协副主席马晓歌,龙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师玮,龙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斌,二级高级法官、龙华区全面创建全国基层法治示范区专项工作小组组长蔡志满,深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一级调研员刘天德等出席揭牌仪式。活动由龙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赵妍妍主持。

  行政调解中心将打开解纷机制新通道

  “龙华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率全市之先,成立区级行政调解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有利于弥补单一调解体制的缺陷,打通各种解纷机制之间的通道,为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树立榜样。”邵宝洲肯定了龙华区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创新举措,鼓励龙华区全方位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他认为,龙华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有助于打开各种解纷机制之间的通道,实现行政与司法资源良性互动,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城市矛盾纠纷综合化解能力。

  皮勇华表示,此次揭牌成立的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是全市首个区级行政调解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龙华区政府和区法院“府院联动”共同发力,通过案件末端倒逼机制,打通司法调解到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路径,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是龙华区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进行的有意义的尝试。



  首次集中发布区级行政调解委员会调解事项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龙华区制定了《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含工作机制、任务分工、实施步骤等具体内容,明确了全区各相关部门行政调解职责。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行政调解委员会法定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深圳市龙华区各行政调解委员会首批调解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全区各相关部门行政调解职责,规范行政调解行为。

  这一《清单》分为民事纠纷、行政争议两部分,涉及全区各相关部门调解组织及行政调解事项,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具体条款和内容,一目了然,为各类纷争的调解提供了法律依据。

  《深圳市龙华区各行政调解委员会首批调解事项清单》全市首发,将成为龙华区各行政调解委员会今后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指引,对于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龙华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举办《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专题讲座

  今年3月28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国内同领域首部涉及全类型矛盾纠纷、囊括全种类化解方式、覆盖全链条非诉流程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各类调解在新形势下全面充分协调发展。

  揭牌仪式结束后,龙华区司法局还邀请了《条例》起草的参与者、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办相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结合龙华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现实情况,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对《条例》作了深度解读,并给予了宝贵建议。

  据介绍,龙华区将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和人民调解中心平台的职能作用,加强“府院联动”最大效力发挥调解合力,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探索专业化、立体化、数字化、便捷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推进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