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体公务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也对深圳提出了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要求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对标新要求,谋划新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在全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的评估认定工作,我市积极申报并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候选名单。这既是肯定,更是鞭策。在此,我们向全市公务员发出倡议:
带头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工作和生活;坚定法治信仰,认真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将宪法法律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
带头成为法治的积极践行者!
坚决杜绝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坚定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习惯,走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前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持续提升法治公信力。
带头成为法治的坚定捍卫者!
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敢于亮剑、主动发声;坚定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深圳的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离不开你我的共同参与。奋进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继续高举法治大旗,一起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为法治深圳的建设贡献自己新的力量!
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