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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司法局日期:2022年03月1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自2022年3月14日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行政复议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接待现场办理行政复议相关事宜。设在龙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的行政复议窗口将于2022年3月14日起暂时关闭,暂停接待当事人、代理人前往办理行政复议相关事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补充、补正等材料(请务必注明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邮寄提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收件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23761237。

  二、疫情防控期间,提倡市民群众优先通过咨询电话(0755-23761237)、龙华区政府在线“行政复议专栏”(网址:https://www.szlhq.gov.cn/xzfybsz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了解行政复议申请条件、行政复议程序及行政复议文书模板。

  三、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以书面审理为主,对于确有必要通过当面听取意见、实地调查核实、听证等方式审理,又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进行的案件,依法中止案件审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将采取行政复议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案件法律文书,请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保持电话畅通,及时配合签收。如送达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书面告知我办。

  我办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及时公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咨询电话:0755-23761237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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