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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龙华区应急委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人员通讯录变更等情况,请向龙华区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反映。2020年印发的《深圳市龙华区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龙华食药安办〔2020〕12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龙华区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代章)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