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全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日期:2020年05月2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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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各安全头盔生产经营相关单位:

  今年4月公安部门部署将于6月1日起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群众对安全头盔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环境,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对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安全头盔生产经营相关单位不得借商品需求激增之机,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

  三、各安全头盔生产经营相关单位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大幅度提高商品销售价格。

  四、各安全头盔生产经营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

  五、各安全头盔生产经营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六、各安全头盔生产经营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安全头盔生产经营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安全头盔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举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