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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深水保[2019]617号)的要求,我局对伍屋村路改造工程、龙华二小地面坍塌隐患治理工程等47宗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验收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经查,上述47宗生产建设项目申请资料齐备,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备案,现对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信息公开。详情见附件。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