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采购龙华区水务局2024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龙华区水务局2024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三)项目预算: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9.6796万元(含税)(最终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三)响应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地级档案局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三、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盖章后邮寄或发送投标资料至本单位电子邮箱szlhhsj@szlhq.gov.cn;
(二)投递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下午6:00,逾期视为无效;
(三)本项目采取总价最低中标法确定供应商,按固定单价,整理需求数量报价,最高限价39.6796万元。(注:如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70%,报价单位应作合理书面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该项目将被列为优先实施履约检查的项目。无法提供合理说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街道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2楼
项目经办人:廖工
联系方式:0755-28013603
五、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钟工
投诉受理电话:0755-23336673
投诉受理邮箱:szlhhsj@szlhq.gov.cn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2024年档案整理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