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日期:2018年02月2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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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围绕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重点,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法履职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依法履职情况如下:

  (一)完成行政许可审批业务1605宗,其中环评审批1247宗、排水审批253宗、水土保持审批105宗;

  (二)行政处罚立案350宗,召开听证会62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21宗;移交公安行政拘留32宗,刑事案件8宗。

  (三)行政复议案件13宗,均未被撤销;

  (四)行政诉讼案件20宗,其中一宗被改判;

  (五)共出动执法人员84500人次,检查工业企业23852厂次。

  二、依法决策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我局制定《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成立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工作实际,狠抓组织领导、行政决策、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人事管理等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工作方向和具体目标;加大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要求各单位、各科室按职责制定并创建活动目标和任务进度表,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介入,实现了依法行政的动态管理,确保了各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依法行政水平逐年提高。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并实行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局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事前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严格依法落实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要求;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促进政务诚信建设。

  三、法制建设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局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发布一律要经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议事会议一律要法制部门参加并发表意见;所有行政处罚、合同以及其他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一律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后,才能报局领导批示。通过严格把关,使法律顾问在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我局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

  我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为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制定了《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使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

  四、行政监督情况

  (一)我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方针;每一宗案件均由法律顾问审核,对复杂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向我局反映。

  (二)我局制定行政审批及执法案件监督抽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案件存在错误、瑕疵等有关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提请局办公室启动责任倒查制度,从而堵塞行政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三)做好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我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上级机关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及时做好应诉、答复等工作,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积极回应和落实有关司法建议。2017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共受理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3宗,截至12月底,已全部结案,复议结果未被撤销。

  (四)我局制定并实施相应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开通专线投诉、监督电话,自觉接受行政审计和行政监督等专项执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纪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五)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局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加强隐患排查、落实督查督办、组织信访调研,依法有效推进信访事项处理工作,并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

  五、行政改革情况

  (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我局根据党的十八大与党的十九大的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把更多精力放在加强社会管理、惩治违法行为以及改善公共服务上;规范政府的履职行为,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缩短内部行政审批流程、简化核查程序为抓手,放管结合,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一是“市投市建”、“市投区建”调整为“区投区建”项目的相关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含技术评审),为做好该项事权下放承接工作,我局积极与市、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审批权责划分,保障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缩短收文流转等环节办理时间,将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自然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内,第二季度共完成319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二是“市投市建”、“市投区建”调整为“区投区建”项目的相关排水审批(含技术审查)事项,为做好该项事权下放承接工作,我局积极与市、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审批权责划分,保障全区建设项目排水审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缩短收文流转等环节办理时间,将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内,第二季度共完成38宗建设项目排水相关审批,其中城市排水许可14宗,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20宗,排水设施验收4宗。

  三是排污许可证审批及污染防治设施闲置许可方面,依据《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时限为受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我局缩减内部审批时间,将该事项审批时限缩短为15日内完成(由于涉及现场核查以及需预留出整改时限,故不能大幅度缩减审批时限)。

  六、法制学习宣传及普法情况

  (一)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局领导带头坚持学法用法,通过组织座谈会、法律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方式进行,进一步全体职工的法治意识及依法行政能力,确保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培训学习制度。邀请法律顾问给全局人员进行了《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要素分析》等专题讲座,对各环保所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培训等,切实解决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疑点和难点,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我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各个层面的普法宣传工作,健全、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继续深化区层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培训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制度,将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常态化管理。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把普法教育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积极发挥法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七、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的情况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我局始终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作风廉政教育和基层党组织学习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培养执法人员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严守纪律、依法履行公务的思想品质和政治觉悟。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又先后实施了行政处罚审议组集体审议制、“办、审、定”三分离制等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依法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建立法律顾问行政处罚审查机制,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全面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成效。全面梳理、修订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制定了系列执法办案配套指导性文件,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定岗定人规范案审工作,定期召开案审业务会议,统一执法办案标准,研究解决案审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规范执法文书使用,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和各执法人员反馈的问题,及时修订、改进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项目等内容,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办案的业务水平。加强业务指导,制定专项工作指引文件,定时统一公告相关执法事项,为行政执法案件得以及时依法处理提供了保障。建立法律顾问委托制度,及时委托法律顾问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工作。

  (三)严抓执法监察工作,提高执法工作效率。一是严抓日常巡查。实行片区包干,不断完善执法巡查机制,确保督察人员100%到位,责任区域划分明确,巡查情况记录详实。二是加大重要事项的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等检查共计3000余次,并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媒体曝光和市民反映的重大案件等进行专门督办,取得显著成效。

  八、下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思路和计划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首先,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扩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度,落实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效应跟踪反馈机制;其次,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及使用,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和各执法人员反馈的问题,及时修订、改进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项目等内容,持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办案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制定专项工作指引文件,定时统一公告相关执法事项;最后,完善审查、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的监督作用,继续完善和落实行政审批及执法案件监督抽查制度,进一步堵塞行政执法管理漏洞,强化执法薄弱环节。

  (二)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持续增强全局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水准;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