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职责: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本系统法治培训、对外宣传等普法工作。
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目标 | 主要措施 | 时间节点 | 责任部门 |
共性普法内容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坚定法治理念,形成法治自觉,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 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通过工作部署、法治培训、日常学法等形式,向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普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持续提升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统计调查对象:通过走访调研、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业务培训等,向统计调查对象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 社会公众:通过现场宣传方式,介绍政府统计工作、开展国家基本法律和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 将普法贯穿于全年统计工作,围绕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 局监督检查科牵头,各科室(队)配合。 |
个性普法内容 | 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法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以指示批示精神引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和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为抓手,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统计法律知识为统计工作者所掌握、为社会各界所了解,全面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