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统计调查对象:
您好!衷心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政府统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是企业原始记录与统计报表的有效衔接,为减轻企业报表负担、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效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
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有关部署,当前我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已进入全面推广阶段。请贵单位按照相关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规范要求,准备好相关财务报表、原始记录,做好电子台账的数据整理、规范设立等工作。
我们真诚地希望贵单位配合,我区统计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指导,共同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再次感谢贵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附件:龙华区各街道统计机构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统计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