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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龙华区经济运行情况

来源:龙华区统计局日期:2026年01月30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5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5周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过去一年,全区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推动“1+2+3”现代制造业战略体系、“3+3+2”现代服务业体系互促双融,全区经济总体平稳向好,生产供给稳定增长,市场需求有序释放,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根据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3311.1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44亿元,下降30.2%;第二产业增加值1607.15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1703.54亿元,增长6.5%,三次产业比重为0.01:48.54:51.45。

  一、新质生产力加速培育,科技硬实力不断跃升

  2025年,全区“1+2+3”现代制造业战略体系加快构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总产出超6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45.8%。新能源、高端医疗器械、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低空经济与空天等重点集群快速发展,增加值分别同比增长12.6%、20.8%、9.0%、9.0%。制造业转型升级动能不断集聚,高端装备与仪器、高性能材料、机器人、智能传感器等集群增加值分别增长13.5%、10.2%、9.2%、23.6%。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实现新突破,增加值增长51.3%。科技创新实力不断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R&D经费)超138亿元,增长10.5%。投入强度提升至4.38%,创历史新高。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巩固,R&D经费占全区比重超九成。科研机构研发实力持续增强,R&D经费增长10.0%。

  二、工业生产形势良好,高技术产品增长较快

  2025年,全区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7200亿元,五年跨过两个千亿级台阶。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稳步发展,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均超七成。重点行业支撑稳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总产值增长15.6%,专用设备制造业总产值增长13.8%,通用设备制造业总产值增长6.9%。产品产量方面,高技术产品产量快速增长,集成电路、3D打印设备分别增长23.8%、33.3%,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民用无人机分别增长13.3%、23.6%、133.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效益整体向好,利润总额增长10.7%。

  三、服务业支撑作用明显,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025年,全区“3+3+2”现代服务业体系扩能提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生产性服务业持续壮大,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1%,增加值规模较“十三五”末增长1.7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8%。批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速达8.2%、13.1%。生活性服务业快速增长,零售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住宿业增长15.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10.4%。

  四、投资质效持续提升,重点领域扎实推进

  2025年,全区“两重”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5.6%,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5.9%,运输、邮电、仓储行业投资增长51.1%。“十四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是“十三五”的1.4倍,工业投资额是“十三五”的2.1倍。

  五、市场销售规模持续扩大,网络零售较快增长

  2025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1400亿元。线上销售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5.0%。从商品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需求持续释放,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4.0%、6.4%。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保持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类和音响器材类、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7.0%、13.3%、46.4%。

  总的来看,2025年全区经济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下阶段,龙华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高品质打造深圳数字经济核心区,高标准共建世界半导体产业科技中心,高水平建设南北“双中心”,按照“三化三性一力”要求,构建具有龙华特色和优势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附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4年我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172.2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7%。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相关增加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部分企业归属口径有所变化,指标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7)研发统计工作为年度调查,文中全社会研发投入为2024年最终核算数据,与地区生产总值统计年份不同。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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