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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日期:2020年11月04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深圳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有关单位为辖区退役军人搭建专属就业平台,以助力退役军人就业。为做好此次促进就业推荐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就业对象及人数

  本次推荐就业对象为龙华区退役军人5-6人。

  二、推荐条件

  (一)本行政区域内户籍退役军人;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推荐程序及方法

  本次推荐促进就业按照发布信息、报名、推荐等步骤进行。

  四、推荐就业岗位薪资福利

  岗位类别为其他岗位,薪资福利按照龙华区聘用人员工资指导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报名方式:采取电话形式报名,报名电话:23332772(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下午14:00-2020年11月11日下午14:00止;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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