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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及房源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红山6979)位于广深科技走廊、梅观创新科技走廊核心节点,通过红山地铁站与深圳北站无缝衔接,具有成熟的轨道交通和商业配套,是龙华区链接京津冀、长三角等湾区,重点打造的承载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基础性研究的重要孵化载体。其中,政府回购物业面积约3万平方米,分别为23、25、26栋,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民繁路和民宝路交会处,现有部分楼层对外公开招租。
(二)房源信息(具体楼层以龙华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定为准):
备注:本次公开招租产业用房面积有限,如存在多家单位均通过审核但分配面积不足的情况下,按如下原则确定入驻分配单位:1.满足入驻管理办法中明确条款规定的申请单位,按申请条件就高优先分配;2.经上述分配后尚有剩余面积的情况下,对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其他申请单位,根据专家评审分数择优分配;如存在入驻条件、评审分数一致且申请面积冲突的情况,则按申请时间先后分配。
(三)租售性质:仅出租;
(四)租金:入驻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红山 6979)的单位,首年租金价格原则上应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评估价格取两家第三方评估机构最低评估价格的平均值),次年起每年合同租金在上一年合同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5%;
(五)租期:创新载体、研发及科技服务机构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科技企业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
(六)免租期:一个月;
(七)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费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统一标准另行收取。
二、政策依据
《龙华创新中心(红山6979)入驻管理办法》(深龙华府办规〔2019〕8 号)。
三、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
四、申请入驻对象
参见《龙华创新中心(红山6979)入驻管理办法》第二章“入驻对象”。
五、可申请面积
参见《龙华创新中心(红山6979)入驻管理办法》第四章“面积与租金标准”。
六、申请程序
(一)在线申请(初审)
在本通告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申请单位须统一通过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https://pnr.sz.gov.cn/d-cyyf)进行在线申请(初审),主要申请流程如下:登录深圳市产业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注册->创新型产业用房->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红山6979)创新型产业用房项目详情页面->在线申请。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初审通过后,申请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清单:
(1)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红山6979)租用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申请单位的发展现状、未来三或五年的发展预测、企业目前的物业情况、申请产业用房的使用计划及其年预期成果(如科研成绩、经济贡献)等;
(2)营业执照(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法人委托书;
(4)申请单位相关资质认定文件(验原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
(6)企业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统计报表;
(7)企业在深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8)创新型产业用房自用承诺书;
(9)其他所有能够证明申请单位符合《龙华创新中心(红山6979)入驻管理办法》第二章“入驻对象”相关要求的佐证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2.受理机关
(1)受理机关: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联系人:胡小姐
(3)联系电话:0755-210744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4)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龙华区科技创新局218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区科技创新局进行合规性初审,起草拟分配方案,书面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
(四)区科技创新局完善拟分配方案后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五)区司法局审核租赁合同,区科技创新局与申请单位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与入驻企业签订租赁合同。
(六)入驻单位凭租赁合同正式进入龙华区科技创新中心(红山6979)。
龙华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