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绿色通道”企业核心高管健康体检操作指引

来源:龙华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日期:2024年02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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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绿色通道”企业核心高管健康体检工作,根据《龙华区重点企业“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深龙华政办函〔2022〕23号)要求,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操作指引所称的核心高管,是指在龙华区“绿色通道”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并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成员登记备案的董监高或具有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正式任命文件的人员。

  第三条 龙华区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绿色通道”企业核心高管,前往区属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第四条 企业申请。“绿色通道”企业登录“龙华区龙惠企”小程序,在“绿通名录”录入核心高管信息,并上传核心高管证明材料(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成员登记备案的董监高证明截图或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正式任命的文件);结合核心高管实际情况,可选定龙华区人民医院或龙华区中心医院(二选一)开展健康体检。

  第五条 龙华区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一)名额审核。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在龙华区的产值规模(营收)1 亿元(含)以下、1 亿元-5 亿元(含)之间、5 亿元-10 亿元(含)、10 亿元-20 亿元(含)、20 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3 个、5 个、10个、15 个、20 个企业核心高管名额。

  (二)资质审核。对申报材料(包括“绿色通道”企业条件、核心高管资质证明、体检名额等)进行受理审核。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应通知企业在五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经审核不通过的,应注明原因。

  第六条 开展体检。由“绿色通道”企业核心高管选定的医院按照审核通过的名单,通知核心高管进行健康体检。

  第七条 体检标准将参考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尚贤卡”S卡、A卡持卡人的体检项目及标准,每年体检项目及标准以实际情况为准(体检项目详见附件)。

  第八条 经费申请和拨付。区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经费测算,经审定后列入下一年度产业专项资金,按照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

  第九条 本操作指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