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龙华文化艺术中心升级改造期间,图书馆等用房将暂停使用,为保障我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衔接有序,经过前期研究,遴选出“上麟府”文化活动室作为图书馆使用,“上麟府”文化活动室位于民治街道龙塘社区建设东路与腾龙路交汇处,建筑面积为2302.47㎡,设计简易装修,目前已完成规划及简易装修验收,经现场考察评估,尚不满足图书馆运营使用需求,须对文化活动室按照图书馆使用功能需求进行装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要求:
1.基本要求说明:
1.1投标单位根据装修图纸及工程项目需求书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经费预算,并加盖公章;
1.2投标单位负责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3具体规格要求:
详见上麟府文化活动室装修工程项目明细
2.按照图书馆使用功能需求对上麟府文化活动室进行装修改造,其中包含墙体拆除、建筑垃圾清运、砌墙隔墙、地面铺贴地砖、墙体粉刷、景观墙施工、门窗安装、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等项目的施工;
3.工程验收结束,施工单位需汇总验收资料及质保资料给甲方存档。
4.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其所承担的税费、产品价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包装费、人工费以及合理的利润等,该报价作为一经确定中标即为合同采购价。项目需求方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费用支付的手续。
5.本项目均以审核后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方案及完工后各项设施的实际使用功能为标准进行验收。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状态下出现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免费进行维修维护。
6.项目竣工后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结算审核工作,按照审核意见进行结算。
(二)招标时间
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8日
三、报价限额:89.59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书等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建筑行业相关资质。
五、选定供应商方法
公开征集——综合评分法
六、评分要求
(一)评分规则
采取综合评分标准,平均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二)评分权重
(三)评分标准
1.商务能力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合格者,不得分。
2.综合实力部分
3.报价
以本次报价或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基准报价。投标人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人报价)*40分。
(四)供应商提供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4.评分规则所需资料(同类业绩证明、方案等)
注:供应商需邮寄5份密封纸质版投标资料至本单位。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维雅德大厦富康行政办公区
电话:0755-23338140
收件人:吴工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