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根据《龙华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十四五”时期龙华应建成高质量文化服务标杆城区,塑造惠民文化活动品牌,全力推进品质惠民活动,持续引进高端精品演出剧目,推进高雅艺术进龙华、进社区,将高品质文化活动送到居民家门口。同时,为庆祝即将到来的2024年新年,中心将开展2024年迎新年语言类作品演出活动项目,通过推广高品质、高水平语言类作品演出,向市民群众展现传统语言艺术新的生机活力,用笑声与欢乐充实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暂定)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演出安排:计划进行语言类线下演出2场,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100分钟
演出地点:深圳市龙华区简上体育馆(暂定)
(二)具体要求:
1.负责剧目排期、每场不少于13位演职人员邀请(需包含3名国家一级演员及知名语言类艺术家)、演员接洽等相关活动,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2.负责现场演出舞台及舞美的设计和搭建;策划具体的执行方案,完成现场执行工作,组织演出活动的开展;
3.负责演出所需的线上宣传物料、线下活动物料的设计制作,包括但不限于主视觉背景、海报、拍照打卡区、节目单、门票等;完成演出现场布置、相关物料采购及物料运输等;
4.负责演出现场所需设备和相关器材的租赁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灯光(包含灯控台、电脑切割灯、光束灯等演出所需灯光设备)、音响(包含调音台、主扩音箱、返送音箱等舞台所需音响设备)、屏幕(包含舞台LED屏幕,主屏幕不少于60 ㎡,侧屏不少于70㎡)、演出相关设备的搭建、操作及运输;
5.负责各剧目演出线上及线下的统筹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6.负责所有的活动媒体宣传及活动存档等;
7.负责所有演职人员交通、就餐、住宿;
8.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演出物料、演出质量等质量低劣,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应继续完善相关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本次活动的物料以及图文资料所有权归属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
10.本次活动因供应商购买活动保险,包含各演职人员、观众、演出设备等;
11.供应商负责演职人员安全保护责任。
四、报价限额
80万元,其中各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单项限额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选定供应商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七、评分要求
(一)评分规则
采取综合评分标准,平均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二)评分权重
(三)评分标准
1.商务能力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合格者,不得分。
2.技术能力
3.报价
以本次报价或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基准报价。投标人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人报价)*40分。
(四)供应商提供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报价清单需包含演出费、设备租赁费(灯光、音箱、显示设备)、舞台搭建置景费、宣传物料制作费、保险费(加盖公章)
4.评分规则所需资料(同类业绩证明、方案等)
注:供应商需邮寄7份密封纸质版投标资料至本单位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维雅德大厦富康行政办公区
电话:0755-23338140
收件人:吴先生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