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目标
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社会参与更加活跃,活动拟选择广场、公园、商圈等交通便利、人流旺盛的开放空间,打造社区户外露天电影公映活动,结合红色文化、主流价值观、家庭亲子等主题,举办20场星空电影院活动,播放20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正向影片。打破传统的场地限制,市民一起在露天影院赏星空、看电影。
二、时间安排
2024年6月-9月(暂定)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选择广场、公园、商圈等交通便利、人流旺盛的开放空间,打造社区户外露天电影公映活动,结合红色文化、主流价值观、家庭亲子等主题,举办20场星空电影院活动,播放20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正向影片。打破传统的场地限制,市民全家成员一起在露天影院赏星空、看电影,畅意交流。
(二)具体要求
四、报价限额
7万,各项目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单项限额。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选定供应商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七、评分要求
(一)评分规则
采取综合评分标准,平均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二)评分权重
(三)评分标准
1.商务能力
注: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合格者,不得分。
2.技术能力
3.报价
以本次报价或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基准报价。投标人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人报价)*30分。
(四)供应商提供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4.评分规则所需资料(同类业绩证明、方案等)。
注:供应商需邮寄7份密封纸质版投标资料至本单位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6日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维雅德大厦富康行政办公区
电话:0755-23338140
收件人:吴先生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