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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1年01月05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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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确认由各报名点负责,资格复审由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考务组织由市考试院负责。

  、报考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填报的工作单位务必为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且网上报名信息须与报名确认时提供的纸质材料一致),并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考人员须对网上填报信息及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市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现场确认时间

  龙华区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21年1月7日-8日、10日-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三)现场确认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和平路幸福城商业大厦1楼101号深圳市龙华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幸福城商业广场地下停车场入口处),联系方式:0755-21038601。

  不属于龙华区辖区内所属医疗机构的报考人员,请前往相应辖区的现场确认点。

  、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出具盖审查意见、由审核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一)《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式一份,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以后续学历报考需提交自士级资格以来的所有毕业证书复印件。对学历或学位有异议的,可要求提供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国外取得的相关专业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中、英文课程表。

  (四)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博士学位报考人员除外)。属省外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现资格评审表。

  (五)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20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十)历史考生需提交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十一)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涉及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时间、诊疗科目的,以执业证(有效期内)和医疗许可证(有效期内)为准。

  (二)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果未按规定填写原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成绩无法合并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所有考生都应提交由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样本详见附件2。

  (四)以后续学历报考需提交自士级资格以来的所有毕业证书复印件。

  附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工作经历证明、转岗证明、社区服务机构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样本

             3.现场确认交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