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对拟表彰为龙华区十佳优秀护士、十佳抗疫先锋、十佳优秀护理管理者、优秀护理团队及护龄满30年护士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日除外);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4室;联系电话:0755-2333622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表彰人员或团队资格。
附件:龙华区2022年度十佳优秀护士、十佳抗疫先锋、十佳优秀护理管理者、优秀护理团队及30年护龄护士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