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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申请人: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龙华府办规〔2022〕3号)及操作指引有关规定,我中心拟于近期开展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符合《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龙华府办规〔2022〕3号)申请条件的企业或个人。
二、受理内容
受理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申报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日9时整至2023年8月11日18时整。
四、申报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31965168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选择对应项目进行网上申报)。
五、咨询电话
0755-23332377;0755-28159913
六、注意事项
(一)相关操作指引已发布,请关注龙华政府在线—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政策法规,网址链接:
https://www.szlhq.gov.cn/lhzdqyjstjzx/gkmlpt/content/10/10218/post_10218517.html#14720
(二)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需进行相应信息注册,方可进行在线办理,申报主体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有关系统无法登录或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5-23332066)咨询。
(三)请在申报期内登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逾期未在线上系统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纸质材料提交窗口:大浪时尚小镇公共服务平台二楼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明浪路3号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龙华府办规〔2022〕3号)
2.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指引
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