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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支持大浪时尚小镇时尚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指引》(深龙华重点区域中心〔2022〕99 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更新大浪时尚小镇展销活动重点支持名录(详见附件)。本名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原名录同时废止。本名录实施前已申报但尚未审核拨付的项目,按原名录的规定执行。
附件:大浪时尚小镇展销活动重点支持名录
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