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 > 其他 > 通知公告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4年9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对龙华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重点区域建设推进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电话:19925450340,接听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并设网络邮箱:lhxcn02@szlhq.gov.cn,标题请注明“区委第二巡察组收”;信访邮件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五和大道和观辅路交汇处锦绣科学园三期D栋15楼(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51811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9日。
为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区委巡察办设立监督电话,号码为:19925346977,主要受理巡察组纪律作风问题的反映,受理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9日18:00。
特此公告。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