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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培育城市文明风尚,助力深圳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8月20日下午,重点区域中心邀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周伸宁讲师开展《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条例》宣讲和垃圾分类培训,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
周伸宁讲师首先对今年9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分别从为什么要垃圾分类、垃圾怎么分类、垃圾收运处理介绍、如何开展垃圾分类、激励措施与法律责任,以及垃圾分类误区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讲解。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垃圾的最终处置量,合理有效利用资源,改善城市生活环境,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周伸宁讲师还对我们处理生活垃圾常见的误区进行了重点介绍,例如:一次性碗碟、食品包装纸/盒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而不是厨余垃圾桶内;年花年桔、花卉绿植、绿化垃圾等需单独分类回收;旧书籍、刊物等应优先考虑赠送给他人或参与深圳读书月的“图书漂流活动”,实现物尽其用等等。
中心干部职工在讲座结束后纷纷表示今后要准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持之以恒地在家庭、单位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家庭、单位等身边人,使垃圾分类成为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为,培育城市文明风尚,为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