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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通知书(深龙华住建保通〔2023〕4号)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23年03月2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汕头市升艺建筑总公司宝安分公司:

  你单位开发建设的桦润馨居项目,宗地号:A824-0033,未按照项目竣工交付时生效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缴交小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五条、《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等相关规定,经本局核实项目相关资料,该项目建安工程造价和地价共计20905861.0元,应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大写):肆拾壹万捌仟壹佰壹拾柒点贰贰元,(小写:418117.22元)。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认真核对应缴数额,如无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十日内到我局办理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缴存手续。如你单位对本通知事项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后十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或提出但异议不成立,且未办理缴存手续的,我局将依法作出《责令限期缴交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决定书》。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755-2333658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陇大道98号国鸿大厦3栋104A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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