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住房认租资格终审结果已于2023年4月11日进行公示。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华区其他人才配租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配租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选房名单及选房签约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一、选房名单有关事项
终审公示期间,经复核2户认租家庭不符合选房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1户家庭已购买政策性住房,1户家庭正在租住政策性租房,故本次合格的选房家庭共27户。
具体名单排位及选房时间详见附件2。
二、选房签约安排
(一)选房时间
选房家庭的选房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
(二)选房地点
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211。
三、选房签约流程
(一)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在签到处核对身份证、签到。
(二)正式选房
选房者在选房处,从剩余房号中选定最终意向房源,选房时间为8分钟。
(三)签约事项
选房处确定房源后,在合同打印处等候打印《龙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区住房和建设局及承租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即完成本次选房签约工作。
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四)保证金缴交事项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前往“保证金缴交处”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缴交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租赁合同月租金的三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资金以备缴交。
租赁保证金缴纳方式:
1.现场扫描二维码,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2.手机网银转账:手机网银转账到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五)办理入住事项
本次推出的龙光玖悦台项目办理入住时间以我局通知为准,请留意龙华政府在线通知公告。办理入住所需准备资料(复印件均要求清晰无涂改):
1.提供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提供主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深圳任意银行储蓄卡)
3.提供委托银行代收费协议书1份(我局选房时发放,乙方签章处请按上主申请人的手印),填写的银行信息必须为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的账号及信息。
四、房源信息有关事项
本次选房将严格控制选房入场人流量,各选房家庭请仔细查阅各配租项目的房源具体信息(详见附件3),根据自身家庭情况提前做好选房规划,减少选房现场逗留时间。选房结束后,我局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公布选房结果。
五、项目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在上述基准租金基础上,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单价,按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租赁合同的租金单价。
六、重要提示
(一)龙光玖悦台项目具体入住时间以补充协议为准,请留意网站信息。
(二)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三)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参与选房(授权委托书范本详见附件4)。
合格认租人(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选房现场不开放停车场,请各选房家庭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入围选房家庭需严格按照选房排期时间且最多两人进入选房现场(未到选房时间的家庭谢绝进入),老人和小孩请勿前往选房现场。
(六)认租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七)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不符合选房条件的认租家庭名单
2.龙华区其他人才定向配租群体选房名单及选房排期
3.龙华区其他人才定向配租住房房源明细表
4.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