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东方龙公馆”(宗地号:A833-1142)项目的通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3年08月1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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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市民电话咨询龙华区龙华街道和平路与龙胜路交汇处北侧“东方龙公馆”项目能否交易的问题。经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东方龙公馆”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深圳宝安南方特种化工厂,项目含住宅面积25968.62平方米(全部为保障性住房),共396套。该项目已于2019年8月取得竣工备案回执。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保障性住房的出租或者出售均由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负责,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该项目的保障性住房出售、出租,中介机构也不得代理该项目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出租或其他事项。市民请勿购买或者承租此类住房,如发生合同效力瑕疵,或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需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同时,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涉嫌捏造虚假事实,散布虚假言论等行为,欢迎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