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我局在开展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过程中,有13家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不合格且无法联系,向注册地址邮寄文书无人签收,注册地址无该公司人员办公,用多种方式均无法完成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我局向13家单位公告送达《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104207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313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无法联系企业名单(13家)
2.动态核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