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份动态核查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送达通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4年01月2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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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宏业腾飞装饰有限公司、深圳市墨线建筑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开展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你单位结果为“不合格”。我局向你单位注册地址邮寄文书无人签收,经核实注册地址,无你单位人员办公,导致本文书无法完成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我局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详见附件1-2)。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55-2104207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313室。

  特此通告。

  附件:1.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市宏业腾飞装饰有限公司)

  2.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深圳市墨线建筑空间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