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市、区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防台风工作,强化各项防御工作责任,现将住房和建设局三防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供市民查阅。详情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三防责任人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