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举行《龙华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和扶持办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0年09月07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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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龙华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建设领域的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相关活动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我局决定举行《龙华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和扶持办法》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二、听证内容:《龙华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和扶持办法》

  三、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

  地点: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区住房和建设局316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遴选不少于8名听证参加人,其中法律界代表不少于2人,相关行业代表4人,群众代表2人。除群众代表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外,其他各界代表由区住房和建设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五、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二)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需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并请如实填写附件3《听证代表报名表》的全部内容;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附件3《听证代表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20年9月15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听证代表报名表》和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zjjjfk@szlhq.gov.cn,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扶持办法听证代表报名”;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听证代表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送至: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区住房和建设局120A室(邮编518109)(收件人:汪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扶持办法听证代表报名”字样。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进行公告。

  (三)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龙华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龙华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和扶持办法

  2.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龙华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和扶持办法》起草说明

  3.听证代表报名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