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提醒限期办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手续的通知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0年11月02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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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意见,根据《关于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缴库工作的通知》(粤财行〔2019〕88号)和《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全面清算缴库工作的通知》(深财资〔2019〕30号)要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两金”)缴款单位(含龙华区完成竣工验收或在建以及停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向我局申请办理返退手续,逾期不申请“两金”退款的,视为放弃“两金”返退,按照相关规定缴入国库。

  5月22日,我局已在官方网站发布办理返退“两金”通知,并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各未办理返退“两金”项目经办人。现再次提醒各未办理返退“两金”单位,尽快向我局提交“两金”返退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和退款办法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王工(0755)23336513

  附件: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全面清算缴库存工作的通知(深财资〔2019〕30号)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