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0年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初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1年01月14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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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我局于2020年12月8日发布《2020年关于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并于12月19日完成了认租申请受理工作,共1903户户籍在册轮候人进行认租。现将初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认租资格核查情况

  (一)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本次通过初审的龙华区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共2户(详见附件1),选房顺序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进行安排。

  (二)特殊群体家庭

  本次通过初审的龙华区特殊群体家庭共146户,其中残疾人家庭共127户、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共2户、现役军人军属共17户(详见附件1),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三)未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情况

  未通过初审的认租家庭共1754户,具体如下:

  (1)经民政局核查,1户认租家庭的残疾人证件无登记记录;

  (2)1753户认租家庭未在轮候册登记为特殊群体情况或提交相关特殊群体情况证明,视为非特殊群体家庭,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内;

  (四)放弃认租家庭情况

  1户认租家庭于初审核查期间提交放弃认租申请。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从2021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在以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龙华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lhq.gov.cn/

  三、异议处理

  初审合格家庭的住房、婚姻、户籍、计生情况,审核时点为2020年12月19日下午6点。

  认租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终审时一并公示。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112。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四、看房信息

  本次配租房源项目不安排现场看房,选房家庭可通过VR方式查看户型、房源、物业服务合同、公告设施配套等信息,具体链接如下:

  万科和风轩

  http://anju.szhome.com/720/lhzj/www/hfx.html

  华盛珑悦

  http://anju.szhome.com/720/lhzj/www/hsly.html

  天玑公馆

  http://anju.szhome.com/720/lhzj/www/tjgg.html

  安宏基天曜广场

  http://anju.szhome.com/720/lhzj/www/tygc.html

  观城苑

  http://anju.szhome.com/720/lhzj/www/gcy.html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或区监察委投诉、举报。

  (一)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1477770,

  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华区龙华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3栋112。

  (二)区监察委,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六、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二)签订租赁合同前新组建家庭的,新增家庭成员应当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三)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或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20年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群体家庭初审合格名单

  2.未通过初审的龙华区户籍轮候家庭认租名单

  3.放弃认租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