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局组织开展的2021年建筑行业企业资质许可后续监管动态核查中,深圳协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土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众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发岩石静力破碎工程有限公司共4家企业已提交动态核查资料,但不满足资质条件要求;另有深圳市盛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动态核查资料。以上5家企业均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现责令上述5家企业按照下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改,我局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依法撤回上述5家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26日